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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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产业一度被称为“即将消失的产业” 。版权环境一直是其发展的最大制肘。就在2013年2月26日,国际唱片业协会(I F P I)全球同步发布了2013年数字音乐报告,报告带来了令全球音乐人感到振奋的消息。全球录制音乐产业的收入在2012年上涨了大约0.3%,达165亿美元,是自1999年以来第一次出现增长。另外,数字收入连续两年增长加速,2012年唱片公司的数字业务收入约为56亿美元,比2011年上升约9%,占行业总收入的34%。
数字音乐驱动产业发展
随着智能手机以及新的授权服务对新的市场和新兴市场的覆盖,数字音乐业务迅速全球化。主要的数字收入来源于下载、订阅和广告支持服务,这些均在增长。报告显示2011年1月,主要的一些国际性的下载和订阅服务还只出现在23个市场。如今,它们已遍布在100多个市场。“我们看到增长已经发生,从巴西到斯堪的纳维亚,从加拿大到印度。我们认为这是行业全球增长的开始。”索尼音乐娱乐国际总裁兼首席执行官Edgar Berger说。
2012年使用订阅服务的用户数跃升44%,达2000万。订阅收入在数字收入中所占比例有望首次达到10%。数字零售服务的全球迅速扩张正在开启巴西、印度等国家的市场潜力。在越来越多的市场中,比如印度、挪威、瑞典和美国,数字渠道在总收入中占着主要比重。
获授权的音乐服务的确满足了用户的需求。由Ipsos MediaCT发布的涵盖四大洲九个市场的一个新的消费者研究显示62%的互联网用户在过去的六个月中使用过正版音乐服务。
数字音乐消费已经成为主流,正如Ipsos Media CT在九个市场所做的消费者研究中所展示的,年龄在16至64岁之间的被调查互联网用户中有三分之二(62%)的受访者在过去的六个月中使用过合法数字音乐。在更年轻的消费者中(16-24岁)这一数字跃升至81%。消费者对授权服务的满意度目前明显处于很高的水平。有77%的合法服务的使用者认为这些服务“优秀”、“很好”或“相当好”。57%的盗版服务用户认为“访问合法数字音乐现已经有了很好的服务可用”。
IFPI的首席执行官弗朗西丝?摩尔女士说:“对于唱片行业而言,已经很久没有开局如此热闹的一年了。对于一个十年间不断创新、斗争和转型的行业而言,这些成功来之不易。它们表明音乐行业已经适应了互联网世界,了解了如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及如何在数字市场中获利。”
传递音乐力量 突破增长障碍
报告显示,艺人在数字世界和社交媒体中,引发了巨大影响。研究表明,在20个国家中,有67%的社交网络用户讨论音乐和电影,超过社会(46%)、体育(43%)和政治(34%)话题。社交网络已经拥有了庞大的用户群,被全球66%的互联网用户所使用(皮尤研究中心)。
商家均想拥有庞大的用户群,纷纷建立频道、提要和个人档案来吸引消费者的参与。对于它们,音乐非常有用。英国一项研究发现,消费者认为音乐品牌是此类服务中最具吸引力的部分,有65%的受访者认为Facebook上的艺人和节日页面“有吸引力或极有吸引力”,这一数字在Twitter中更是上升到71%(Wiggin 2012年数字娱乐调查)。
艺人在数字和社交平台的地位举足轻重,并为其带来了巨大流量。环球音乐国际集团主席兼首席执行官Ma x Hole表示,“音乐是在互联网上搜索最多的一种艺术形式,这绝非偶然,而是不断投资新音乐的结果。”
报告突出强调了释放音乐产业进一步发展的巨大潜能需要解决的主要障碍。网络盗版的恶劣影响仍然在持续,IFPI根据来自Nielsen和ComScore的数据估计,多达三分之一(32%)的网络用户仍然会经常访问非法网站。
弗朗西丝?摩尔女士说:“我们的市场仍然受非法的免费音乐拖累。要解决这个问题,政府的角色至关重要,尤其是在要求广告商、搜索引擎、ISP和其他中间力量给予配合方面,更是如此。这些企业的一举一动影响着合法数字音乐服务的未来。”
此次报告对上一年度的全球音乐市场进行了非常详细的分析解读。内容独缺中国这个巨大的音乐市场的数字。因为国内唱片业一度几近消失。就I F P I中国代表处的负责人介绍,明年的报告将加入中国部分的内容。这无疑对国内的音乐市场是极大地肯定。
就国内而言,九十年代时期发行唱片,实体盗版就很严重,但对产业冲击并没有如此之大,2000年之后唱片转型,网络的快速发展给唱片产业带来近乎毁灭性的打击。
最重要的源于专业音乐搜索引擎(深层链接网站)的出现,这改变了用户难于在网络上找寻音乐的处境。搜索引擎通过其庞大的服务器,将散布在整个网络中零星的音乐文件,呈现给越来越多的网民。与此同时,国内的互联网也发展迅速,网民数量激增,带宽不断优化, 使得盗版也越来越容易。首当其冲便是音乐产业-- 音乐的受众广泛,音乐文件个体很小。致使实体唱片的销量迅速下降。盗版C D亦然,渐趋消失了。与此同时,出现了越来越专业的侵权音乐网站。据全国扫黄办的统计,2005年全国有7000余家盗版音乐网站, 而这还不是最高峰。这些网站的最大特点就是几乎不提供音乐之外的内容。这类网站盛极一时,但大多是个人经营,收入高的个人站长每月进账数百万元,这其中主要是广告收入和音乐铃声的分成。其间也有一些网站尝试过收费音乐服务,但因非法网站的不公平竞争而退出了市场。除了这两种主要的侵权形式,上有P2 P、论坛博客、网盘等各种侵权音乐传播形式,但都没有形成主流。
近两年,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蓬勃发展。几乎人手一机。盗版音乐也立即将触角伸向此间。iOS、Android等平台上均有大量音乐类应用,而它们传播的绝大多数都是侵权音乐内容。
漫漫维权路 拨得一缕光
数字音乐将音乐带给了更多的听众,但冲击也是巨大的。数字音乐盗版几乎没有门槛,任何人都可以轻易成为盗版内容的传播者及使用者。在实体唱片时代,控制盗版的源头,就可以遏制整个盗版。而在数字时代,“源头”变得模糊且多元化,个人,网站,每个服务器都可以是源头。
IFPI中国代表处的负责人介绍,唱片业维权的方式大体上没变,亦然是诉讼加投诉。不同的是所针对的对象,原先被诉的是为数有限的光盘厂,发行商,出版商。但现在面对是多如牛毛的盗版网站及个人。一茬接一茬,你方唱罢我登场,源源不断。
百度作为国内最知名的搜索引擎,其mp3搜索服务尤其蜚声海内外。但其所传播、链接的音乐内容几乎100%没有经过授权。每天数以亿计的访问量给唱片行业带来了难以估量的损失,IFPI代表会员公司早在2005年就发起了对百度的民事诉讼。先后经历了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历时6年,最终使百度与唱片公司达成了合作协议。
中国雅虎的音乐深层链接情况与百度类似,七家唱片公司也是在2005年提起的诉讼并最终获胜。这也是唱片权利人第一次获得此类案件的胜诉。雅虎败诉后仍没有停止其音乐搜索服务,也没有要求唱片公司的授权。但其在今年初彻底关闭了其音乐搜索服务。
值得一提的还有2008年3月,环球唱片、华纳唱片有限公司、索尼音乐娱乐香港有限公司、金牌大风娱乐有限公司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诉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主张被告在其经营的系列网站以多种形式,提供原告享受版权的诸多录音制品,侵犯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一系列权利。经过近两年的审理,一审法院于2010年1月裁定,搜狐及搜狗公司停止提供侵权录音制品,赔偿损失及原告的合理支出并做出道歉。原被告双方对此判决均表示不服,随即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此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几经波折,双方就案件达成和解协议。根据该协议,搜狗将不再以任何形式向用户提供任何第三方侵权录音制品及其深层链接;搜狗将配合I F P I的反盗版维权工作并投入一笔资金,设立相应的反盗版基金。
经过类似的努力,国内的合法数字音乐网站就这样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目前与主流唱片公司签约的授权音乐服务已有二十家左右。其中几大门户网站都已获得授权。几个最大的音乐网站也已陆续签约。深层链接网站(音乐搜索引擎)或授权或关闭。
IFPI中国代表处的负责人强调,“在所有的已授权网站中,只有极个别是从一开始就规范经营,先授权再传播的。大多数网站都是先侵权,后来或迫于压力,或有必要走上台面才开始逐渐取得授权。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授权网站名单在http://www.pro-music.org/可以查看到。我们也希望网民能去这些网站获取音乐服务。”
正如前面提到的,从2005年起诉百度到2013年2月28日与搜狐和搜狗达成和解,几乎等于抗战的时间。百度、搜狗先后被列入美国301报告的恶名市场。主要的问题还是在于国内亟待完善的版权环境。甚至有些网站,看到版权环境侵权成本仍是畸低,而相应的维权成本则居高不下。从已授权网站又堕向了侵权网站。
IFPI中国代表处的负责人认为,“大家都意识到了免费音乐不是终极策略,也逐渐开始付费音乐的种种尝试。目前用户对版权内容,比如影视剧、文字作品及游戏等付费习惯业已形成,付费渠道也已经畅通无阻。”
来源:知识产权杂志
作者: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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